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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宴及池苑乞举乐奏咸平中 唐末宋初 · 杜镐
 出处:全宋文卷六一、《宋史》卷一二三《礼志》二六
晋穆帝纳后月,是康帝忌月,礼官荀讷议:「有忌日,无忌月;
若有忌月,即有忌时、忌岁,益无所据」。
当时从所议。
唐武后神功元年建安王攸宜破契丹,诣阙献捷,军人入城,例有军乐,内史王及善以国家忌月,请备而不奏。
凤阁侍郎王方庆奏:「按《礼》经,有忌日而无忌月」。
遂举乐。
宪宗时太常博士韦公肃言:「《礼》无忌月禁乐,今太常教坊正月为忌月,停郊庙飨宴之音,中外士庶咸罢宴乐,窃恐乖宜」。
时依公肃所奏。
伏以忌日不乐,尝载《礼》经;
忌月彻县,实无典故。
况前代鸿儒,议论足据。
其春宴及池苑,并合举乐。
大宋崇祀录序 北宋 · 孙奭
 出处:全宋文卷一九三、《玉海》卷一○二
三圣相承,五纪而远;
文物增损,诏符襞积。
且开元之代既为《通礼》,而韦公肃续撰《礼阁新仪》,王泾又为《郊祀录》,补备其事。
国朝惟有《开宝之礼》,无它撰述。
愿纪信书,亟蒙开可。
又诏知制诰李惟、直史馆姜屿参相典领,未遑卒业。
逮兹闲外,始复讲求。
兴建隆之元,据开宝之旧,先列凡例,明常制也;
次张题部,俾从类也。
篇有引述,原乎大本;
注有援證,包乎先代。
至于太仆之牢具,司农之蔬膊,光禄之脯果醪醢,少府之器服主品,奉常之粢太府之董币,将作燧鉴之给,司天日时之告,祝史册信,撰工乐章,坛墠以级为差,攒题以位置相准。
因事示法,附义生文,比次有伦,捃摭无间,具实录之体,备有司之传。
析而第之,为二十卷。
《周礼》尽在,无待太史之观;
汉仪可推,当留博士之藏。
礼无忌月禁乐奏咸平四年三月 北宋 · 石银
 出处:全宋文卷一七三、《宋会要辑稿》礼四二之二(第二册第一四○八页)
晋穆因纳后用九月,是父康帝忌月。
礼官荀讷议,有忌日无忌月。
若有忌月,即有忌时、忌岁,益无所据。
当时从所议。
又按唐武后神功元年,清边大总管建安王攸宜破契丹,诣阙献捷。
军人入城,例有军乐。
内使王及善以国家忌月,请备而不奏。
凤阁侍郎王方庆奏:按《礼》经但有忌日无忌月,遂举乐。
又按宪宗元和九年太常博士韦公肃言:「礼无忌月禁乐。
今太常教坊正月是国家忌月,停郊庙飨宴之音,外内庶士,咸罢晏乐。
伏寻经典,窃恐乖宜」。
诏依公肃所奏。
伏以忌日不乐,尝载《礼》经,忌月撤悬,实无典故。
荀讷、王方庆、韦公肃,皆前代通儒,咸曾论议,备存方册,足为依据。
其三月春宴及上巳日金明池苑,并合举乐。
国学新修五经壁本记831年 中唐 · 刘禹锡
 出处:全唐文卷六百六 创作地点:陕西省西安市
初。大历中名儒张参国子司业
始详定五经。书于论堂东西厢之壁。
齐鲁之音取其宜。考古今之文取其正。
繇是诸生之师心曲学。偏听臆说。
咸束之而归于大同。揭揭高悬。
积六十岁。崩剥污蔑
淟然不鲜。今天子尚文章。
尊典籍。于苑囿不加尺椽。
而成均以治。国学上言。
遽赐千万。时祭酒皞实尸之。
博士公肃实佐之。国庠重严。
过者必式。遂以羡赢。
再新壁书。惩前土涂。
不克以寿。乃析坚木。
负墉而比之。其制如版牍而高广。
其平如粉泽而洁滑。皆施阴关。
使众如一。附离之际。
无迹而寻。堂皇靓深。
两庑相照。申命国子。
能通法书者。分章揆日。
逊其业而缮写焉。笔削既成。
雠校既精。白黑彬班。
瞭然飞动。以蒙来求。
焕若星辰。以敬来趋。
肃如神明。以疑来质。
决若蓍蔡。由京师而风天下。
覃及九译。咸知宗师
非止服逢掖者钻仰而已。于是学官陈师正等暨生徒。
凡四百二十有八人。请金石刻
且歌之曰。我有学宇。
既倾而成之。我有壁经。
既昧而明之。孰规模之。
孰发挥之。祭酒维齐。
博士维韦。俾我学徒。
弦歌以时。切切祁祁。
不敖不嬉。庶乎遒人。
来采我诗。时余为礼部郎。
凡瞽宗之事。得以关决。
故书之以移史官。宜附于艺文云。
崇祀录序 北宋 · 宋祁
 出处:全宋文卷五一六、《宋景文集拾遗》卷一五
臣闻遂古之初,民臣不杂,虽有所报,未称礼文。
及夫黄轩之接万灵,姚虞之类上帝,南正、火正,述乎世官之常;
《祭义》、《祭统》,表乎诸儒之论。
国之大事,粲然著矣。
其后马迁之书封禅,班固之志郊祀,多仪浸讲,前载益详。
施及历朝,更相祖袭,是以岁祷冬赛,祠官之领可求;
经入垓数,天子之奉逾广。
盖有道则监之在德,叔世则狎而不蠲。
有唐之衰,五代无象,嘉生湮郁,祀族僭差。
极乎乱阶,启我亨会。
于赫太祖,以甚武戡难,拥监观之贶,飨帝是皇。
文太宗,以明德保邦,谨馨香之治,制神不渎。
圣上纂大维烈,重离有光。
宝妙道之俭慈,域庶物于仁寿。
忠厚跻格,殊尤砰隐。
由是东缄琼䃭,除道仙闾;
右瘗鼎脽,敲景云极。
帝命攸式,天载实通。
揭盛典以垂荣,亘淳烈而长世。
臣比在冗局,颇志旧章。
伏念三圣相承,五纪而远。
文物增损,百度之品盖多;
诏符襞积,一王之范当考。
且开元之代,既为《通礼》,而韦公肃续撰《礼阁新仪》,王泾又为《郊祀录》,补备其事。
国朝惟有《开宝之礼》,无它撰述。
诚恐官成抏守,年所屡更,青紫失传,尊俎僭越。
褒王制,嗣纪信书。
亟蒙开可,俾加论缉。
又诏户部郎中知制诰李维太常博士直史馆姜屿,参相典领。
未遑卒业,自属为邦;
继以二臣,兼总他职。
畏官之旷,编削淹期,稿札虽存,群条靡立。
逮兹闲外,始复讲求。
于是兴建隆之元,据开宝之旧。
先列凡例,明常制也;
次张题部,俾从类也。
篇有引述,原乎大本,取径要而易知;
注有援證,包乎先代,务覼缕而曲畅。
至于太仆之牢具,司农之蔬膊,光禄之脯果醪醇,少府之器服圭品,奉常之粢太府之薰币,将作燧鉴之给,司天日时之告,祝史册信,撰工乐章,坛墠以等级为差,攒题以位置相准,因事示法,附义生文,比次有伦,捃摭无閒。
具实录之体,尚华采;
备有司之传,故自成新制。
辄缘《崇祀》,以冠书名。
析而第之,为二十卷。
有以知金玉制定之当,黼冕致美之虔。
多物与稽,能事云毕。
周礼尽在,无待太史之观;
汉仪可推,当留博士之藏。
臣衰苶有素,细绎罕工。
绝笔冒闻,魂爽震越。
谨上。
仆射不当受中丞侍郎拜议 唐 · 李汉
 出处:全唐文卷七百四十四
左右仆射初上。受左右丞曹侍郎诸司四品御史中丞已下拜。
谨按开元礼及六典。并无此仪注。
不知所起之由。或以为仆射师长百僚。
此语亦无證据。惟有曹魏时贾诩让官表中一句语耳。
尚书令是正长。尚无受拜之文。
故事与御史中丞司隶校尉号三独坐。伏以朝廷比肩。
同事圣主。南面受拜。
臣下何安。纵有明文。
尚须釐革。故礼记曰。
君于士不答拜。非其臣则答之。
御史中丞殿中御史供奉官。尤为不可。
仪制令虽有隔品之文。不知便是受拜否。
御史大夫亦曾受御史已下拜。今并不行。
盖以礼数僭逼。非人臣所安。
元和六年七月崔邠段平仲与当时礼官王泾韦公肃等同议其事。理甚精详。
今请举而行之。庶为折衷。
礼阁新仪目录序1067年 北宋 · 曾巩
 出处:全宋文卷一二五一、《元丰类稿》卷一一、《曾文定公集》卷六、《曾子固集》卷二○、《南丰曾先生文粹》卷二、《国朝二百家名贤文粹》卷一五九、《文章正宗》续集卷二、《文献通考》经籍考卷一四、《文编》卷五二、《古文渊鉴》卷五二、《古今图书集成》礼仪典卷一一、《渊鉴类函》卷一五四、《宋元学案补遗》卷四 创作地点:河南省开封市
《礼阁新仪》三十篇,韦公肃撰,记开元以后至元和之变礼。
史馆秘阁及臣书皆三十篇,集贤院书二十篇。
以参相校雠,史馆秘阁及臣书多复重,其篇少者八,集贤院书独具。
然臣书有目录一篇,以考其次序,盖此书本三十篇,则集贤院书虽具,然其篇次亦乱。
既正其脱谬,因定著从目录,而《礼阁新仪》三十篇复完。
夫礼者,其本在于养人之性,而其用在于言动视听之间。
使人之言动视听一于礼,则安有放其邪心而穷于外物哉?
不放其邪心,不穷于外物,则祸乱可息,而财用可充。
其立意微,其为法远矣。
故设其器,制其物,为其数,立其文,以待其有事者,皆人之起居、出入、吉凶、哀乐之具,所谓其用在乎言动视听之间者也。
然而古今之变不同,而俗之便习亦异。
则法制数度,其久而不能无弊者,势固然也。
故为礼者,其始莫不宜于当世,而其后多失而难遵,亦其理然也。
失则必改制以求其当。
故羲、农以来,至于三代,礼未尝同也。
后世去三代,盖千有馀岁,其所遭之变,所习之便不同,固已远矣。
而议者不原圣人制作之方,乃谓设其器,制其物,为其数,立其文,以待其有事,而为其起居、出入、吉凶、哀乐之具者,当一二以追先王之迹,然后礼可得而兴也。
至其说之不可求,其制之不可考,或不宜于人,不合于用,则宁至于漠然而不敢为,使人之言动视听之间,荡然莫之为节,至患夫为罪者之不止,则繁于为法以禦之。
故法至于不胜其繁,而犯者亦至于不胜其众。
岂不惑哉!
盖上世圣人,有为耒耜者,或不为宫室;
为舟车者,或不为棺椁。
岂其智不足为哉?
以谓人之所未病者,不必改也。
至于后圣有为宫室者,不以土处为不可变也;
为棺椁者,不以葛沟为不可易也。
岂好为相反哉?
以谓人之所既病者不可因也。
又至于后圣,则有设两观而更采椽之质,攻文梓而易瓦棺之素,岂不能从俭哉?
以谓人情之所好者能为之节,而不能变也。
由是观之,古今之变不同,而俗之便习亦异,则亦屡变其法以宜之,何必一二以追先王之迹哉?
其要在于养民之性,防民之欲者,本末先后能合乎先王之意而已,此制作之方也。
故瓦樽之尚而薄酒之用,大羹之先而庶羞之饱,一以为贵本,一以为亲用。
则知有圣人作而为后世之礼者,必贵俎豆,而今之器用不废也,先弁冕,而今之衣服不禁也,其推之皆然。
然后其所改易更革,不至乎拂天下之势,骇天下之情,而固已合乎先王之意矣。
是以羲、农以来,至于三代,礼未尝同,而制作之如此者,亦未尝异也。
后世不推其如此,而或至于不敢为,或为之者特出于其势之不得已,故茍简而不能备,希阔而不常行,又不过用之于上,而未有加之于民者也。
故其礼本在于养人之性,而其用在于言动视听之间者,历千馀岁,民未尝得接于耳目,况于服习而安之者乎?
至其陷于罪戾,则繁于为法以禦之,其亦不仁也哉。
此书所纪,虽其事已浅,然凡世之记礼者,亦皆有所本,而一时之得失具焉。
孔子于告朔,爱其礼之存,况于一代之典籍哉?
故其书不得不贵。
因为之定著,以俟夫论礼者考而择焉。